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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李克英
来源: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日期:2026-01-22

编号:(2026)同不动产第(00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克英,身份证号:642127********3640,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马建宁名下位于同心县豫海镇团结北街(荣锦苑)115铺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1个月内,即2026年1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未提出我中心将依法给予颁发权利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继承人

姓名

李克英

性别


身份证号

642127********3640

联系电话

136****9858

住址

同心县荣世家园

被继承人

姓名

马建宁

身份证号

642103********2219

房屋所有权证号

同心房权证豫海镇字第00011521号

房屋面积

64.79㎡

房屋用途

非住宅

房屋坐落

同心县豫海镇团结北街(荣锦苑)115铺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

夫妻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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