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同不动产第(00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克英,身份证号:642127********3640,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马建宁名下位于同心县豫海镇团结北街(荣锦苑)115铺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1个月内,即2026年1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未提出我中心将依法给予颁发权利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继承人 | 姓名 | 李克英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 | 642127********3640 | |
联系电话 | 136****9858 | 住址 | 同心县荣世家园 | ||||
被继承人 | 姓名 | 马建宁 | 身份证号 | 642103********2219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同心房权证豫海镇字第00011521号 | ||||||
房屋面积 | 64.79㎡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房屋坐落 | 同心县豫海镇团结北街(荣锦苑)115铺 |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 | 夫妻 | ||||||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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