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3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程度,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利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自治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2000万元(第三批),拟补助同心县从事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业相关企业(合作社)。现将评审通过后的17家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了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补助资格。
举报电话: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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