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职能,夯实乡村振兴制度基础,根据《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联合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进行验收,预兑付宁夏智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4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18:00时前,向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3-802283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 系 人:何鹏肖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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