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名木鉴定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经过现场勘验并通过专家鉴定,确定新增古树资源计19株,其中三级古树15株,二级古树4株。现对拟认定新增古树名木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8日至9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反馈,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对该古树申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认定和公布。
联系电话:0953-8031119
附件:同心县拟新增古树名木资源名录
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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