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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贺菊兰、马瑜
来源: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日期:2025-07-18

编号:20250004

因该房屋已拍卖,房屋所有权证未收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同心县房权证豫海镇字第20100792号

贺菊兰、马瑜


房屋所有权证

/

同心县伊欣苑9号楼3单元401室

128.95平方米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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