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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马英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3-11-30 访问量: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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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马英,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注销。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房 屋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1

马英

同心县城镇二区二街坊富兴小区3号楼4单元501号

98.33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

00006706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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