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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马洪秀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3-08-15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马洪秀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1

马洪秀

同心县丁塘镇河草沟村

宗地面积:

2864.48㎡

建筑面积:

257.64㎡

不动产权证书

宁(2019)同心县不动产权第0020350号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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