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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同心县粮食局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3-08-08

兹有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同心县粮食局,因保管不善导致房产证书丢失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注销。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 

编 号

1

同心县粮食局

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

建筑面积:

1387.33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

00010695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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