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及《同心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同党发〔2015〕46号)的文件要求。依据界定确认组审核结果,现将涉及豫海镇城北村农户28户63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在公示期间,一旦发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8022114
联系人:马国明
邮 箱:txxzrzyj@163.com
地址:同心县新区行政中心西侧自然资源局
附件:豫海镇城北村被征地农民16岁以上人员花名册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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