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1年至2022年间通过核查发现,有1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我局先后下达了公租房退出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住户将室内物品搬离,但截至目前仍未搬离。现我局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15户住房保障对象面向社会曝光,并计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请以下保障对象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到我局办理退出手续并将室内物品搬离,否则我局将强制清退,在清退过程中对于损坏的物品概不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同心县公共租赁住房清退名单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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