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在实施中,有个别保障家庭存在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等违规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切实遏制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违规行为,决定自2023年4月起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辖区所有公共租赁住房(新区家园A、新区家园B区、新区家园C区、豫海苑新居、祥福粮油食品厂、河西润德庄园、河西菊花台、太阳山工业园区、戒毒康复中心)。
二、整治时间
2023年4月-2023年11月
三、整治内容
(一)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闲置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
(六)无故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一年以上的;
(七)保障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八)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四、整治要求
(一)对不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规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及入户核查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仍拖欠租金一年以上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三)对经查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存在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四)对经查实的失信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失信行为信息向社会公示曝光。对态度蛮横恶劣、逾期拒不依规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清退。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3-8022479
举报邮箱:jhj8022479@163.com
举报地址: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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