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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进监狱 预防犯罪敲警钟”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同心县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4-03-27 访问量: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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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示教育月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到位,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同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分三批次到吴忠监狱、中卫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进监狱 预防犯罪敲警钟”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


“零距离”感受监狱生活

在狱警的统一指挥下,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经交代注意事项、接受安检后,列队有序地走进监管区,实地参观罪犯的锻炼区、生活区及劳动改造区等场地,监狱民警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警戒红线管理规定、在押人员生活作息及每日行为准则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服刑人员在狱中生产、生活及学习情况,目睹了服刑人员失去了人身自由,强制改造的真实情景,深刻感受到社区矫正和狱内服刑的巨大差异。

听完狱警讲解后,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感叹道:“比起监狱内的罪犯,我们在社会上服刑真的很幸福,起码我们可以见到家人还有孩子,还可以赚钱养家,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在社会上服刑的机会,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再重新犯罪,顺利度过矫正期。”

“现身说法”珍惜矫正机会

监狱服刑人员向大家进行现身说法。某曾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违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某讲述了自己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悔,再三告诫现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宝贵的矫正机会,算好法律、家庭、经济、人生四笔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勿重蹈覆辙。

“敲警钟”预防重新犯罪

最后,吴忠监狱狱警进行了集中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是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白今天到监狱的目的。要时刻明确自己是谁,要真诚认罪、悔罪、服罪,保持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珍惜当下,展望未来。要时刻明白自己要学什么,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时事政策的学习,严守法纪红线,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算好政治、法律、家庭、经济以及人生五笔账。要积极努力工作珍惜社会服刑机会,踊跃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去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集中教育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苏某主动分享本次学习感悟:“当我踏进监狱,监狱门关闭的那一刻,我感觉非常的压抑,感觉已经没有了希望,相比监狱内服刑,我们还有自由,起码可以见到亲人,可以挣钱,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吃自己想吃的食物。今天的学习,让我知道了监狱内的生活与外面的差别,今后我一定好好服从管理,不做越界的事情,认真矫正”。

下一步,同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对犯罪类型、如何预防犯罪、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进行深刻解读,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同时,同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社区矫正效果,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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