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粪污利用方式和乱堆、乱放行为,引导养殖场(户)通过3种模式,努力实现粪污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一是堆沤腐熟,还田利用模式。养殖场(户)定期将畜禽粪物清理至畜禽粪便定点对方,经堆沤腐熟后,还田消纳利用。

二是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模式。有机肥加工厂按就近原则与乡镇、村、养殖场(户)签订畜禽粪便收购协议,收购畜禽粪物加工有机肥。

三是以粪换肥,粪肥互换模式。养殖场(户)将畜禽粪物预交给有机肥加工厂,加工为有机肥,养殖场(户)按照协议比例换取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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