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同心县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后评估工作,评估试行两年实施成效,为该文件是否继续沿用提供决策依据。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宁价费发〔2018〕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方案》实施情况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方案》于2024年9月15日执行,试行期两年,覆盖县内18个停车场,核心实行差别化计时收费,明确分时段收费标准、特殊车辆免费等政策,同步配套明码标价、智慧缴费、监督投诉等管理措施。两年来,《方案》运行总体平稳,通过价格杠杆有效调节停车资源供需,“停车难、乱停车” 问题得到缓解;严格30分钟内免费等惠民政策,群众停车负担总体可控。现试行期两年即将届满,为增强文件后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了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内容
重点围绕《方案》两年实施的合理性、合规性、实效性、便民性,聚焦以下方面征求意见建议:
1、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是否需调整计费单位、最高限价或阶梯计费规则;
2、免费与优惠政策:30分钟免费时长是否合适,免费车辆范围(军警车、救护车等)是否需优化,
3、计费与管理:计时计费方式、缴费渠道(线上/线下)是否便捷,智慧停车系统稳定性、车位引导精准度是否需提升,收费人员服务规范、明码标价执行是否到位;
4、实施成效与问题:《方案》在调节停车供需、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的成效是否明显,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及具体改进方向;
5、其他建议:对停车收费监管、资金使用、配套设施建设(如充电桩、无障碍车位)、违法停车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4日)。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对接:
联系人:马欣儿
电 话: 0953-8028771
邮 箱:nxtxxfgj@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反馈意见建议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聚焦核心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2、我们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合理建议,作为优化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提升停车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
3、本次征求意见不影响现行《方案》的正常执行,政策调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同心县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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