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6号),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同心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公布实施同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至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采纳情况。
邮件反馈:txxzrzyj@163.com
信函反馈:同心县长征东街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751300
联系电话:0953-8022114
邮件或信函都请注明“关于公布实施同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字样。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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