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海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编制了《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便于广大公民、法人及社会组织等查询、了解、学习、监督,请需要获得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真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一是主动公开乡镇工作动态,含重大会议、组织活动等,便于了解我镇近期重大活动事项;

二是主动公开民生领域救助类信息,便于困难家庭或个人查看救助情况,同时社会共同监督的作用;

三是主动公开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事宜,便于公民了解城市发展规划及征地补偿标准;

四是主动公开扶贫领域政策解读类文件,同时将扶贫资金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是主动公开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等方面信息,强化公共服务领域服务保障;

六是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报告等信息,便于公民了解全局工作;

七是主动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单位公示栏及当面受理点公开种公开形式进行公开,需要获得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豫海镇公示栏或办公室长征东街002)进行了解  

(三)公开时限    

各类公开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公开说明凡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我镇将对具体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后进行公示公开,在信息查询时也只对相关工作人员和信息所有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申请获取。我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 申请受理机构:豫海镇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征东街0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及法定调班工作日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政务新媒体:豫海镇微信公众号

邮政编码:7513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申请公开服务的信息,应填写《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找人代填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邮箱、信函方式递送豫海镇办公室。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信息所有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豫海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2、对不属于我掌握的信息,我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我镇有遗漏公开信息的可以向我镇提醒、建议或反映;对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实或错误信息的,请及时与我镇联系,便于进行核实纠正;对认为我镇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镇纪委公室(长征东街2号院豫海镇政府2楼西侧 )投诉;

联系电话:0953——8022265

对认为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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