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公安局 发表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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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充分发挥平安同心建设生力军、主力军作用,及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予以公示,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实际情况,积极搜集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信息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达到全面知晓、无缝衔接。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充分运用“平安同心”、“同心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600余条,“同心警事”抖音、快手账号发布视频110余条,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等各类媒体发布新闻1000余篇,保证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和了解,便于开展公安业务工作。同时借助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交管12123、“宁警通”等APP移动终端,做到“一次办、尽快办、方便办、预约办”,进一步优化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了解政务工作相关信息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常态化公开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及时收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在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局分管主要领导为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发布过程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上报信息逐级审核、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表述错误,全力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实行局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做到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安排专人负责运营“平安同心”、“同心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同心警事”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工作部署和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点和需求点。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对警务工作、领导动态、公安要闻、政策解读等重点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抓好组织保障。2022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要求每月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2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年度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年底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8

行政强制

9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3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同心公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进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个别科室部门提供信息内容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强,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深度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打算

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整体计划如下: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信息发布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摒弃形式主义。坚持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并适时开展自查,及时改进相关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考核。将信息公开纳入县局目标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到人,细化奖惩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已完成《同心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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