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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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2022年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市政服务14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4条,公示公告4条,法治政府建设3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生态环境1条,安全生产1条,部门动态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工作信息29条;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类信息信息225条,十公示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08条;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发布信息12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本年我局主要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双公示平台、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从市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部门动态、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等几个方面对单位工作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出台了《同心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主动公开职责范围,要求各相关股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第一时间提交政务公开内容文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责任、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平台及时发布我局各项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市政服务”栏目,全面发布住建系统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认真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差错情况的发生。二是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对照新《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各站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三是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对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我们将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表图解等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已完成《同心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分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www.tongxin.gov.cn/)。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邮编:751300;电话:0953-8022479;电子邮箱:jhj80224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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