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发表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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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作风的转变,保障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条,其中医疗卫生43条、部门动态53条、公示公告9条、财政预决算38条、生态环境领域20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3条、规划计划2条、双随机一公开9条、其他方面24条。通过“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疾病预防、政策解读、行业动态、便民惠民服务信息等各类图文、音视频内容2103篇。通过电视台专栏节目,定期播放健康知识、公益广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及时收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局分管领导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为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在信息发布前,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上报信息逐级审核、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表述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两个渠道进行公开。一是为了进一步丰富门户网站公开内容,今年在现有公开栏目基础上,又申请增加开设了健康宣传视频栏目,目前上传了7条科普视频。二是“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量28125人,为继续丰富平台内容,今年来增加了疫情防控、创城进行时、十九届六中全会、总书记来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专栏。三是利用单位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电视台《健康同心》专栏和“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报送内容和审核审批流程,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局机关各岗位政府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根据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责任分工要求,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论学习次数少,了解掌握的不透彻。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正式文件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离“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无法吸引广大群众关注。

(二)改进的措施。是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论学习,并将此项内容纳入2022年的普法学习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文件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不断创新丰富“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及时更新发布卫健系统涉及疫情防控、医疗服务、脱贫攻坚等工作情况,挖掘展示医护人员优秀人物事迹,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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