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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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之规定,制定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可在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心县豫海镇新区罗山西路,邮编:751300,电话:0953-8022479,电子信箱:jhj802247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及调整,及时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规定,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二)深化公开内容。

1、通过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事、财务、建筑工程领域和燃气安全等方面信息67条;通过行政审批软件上报行政许可事项38项,公共服务事项44项;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办理住建领域信访事项946件。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及时公开我局每季度“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

3、信息公开监管情况。一是商品房类,采用图形和图表的方式,按时对维修资金信息、可售楼盘统计、预售许可情况进行公开。截至2019年12月同心县物业储备金缴存累积为960万元,2019年物业储备金缴存180万元;同心县商品房新建项目14个,总预售套数为4638套,总预售面积为66.16万㎡;2019年已发放152个预售许可证。二是做好了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2019年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1

规范性文件

4

4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增7

1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4

减56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3

减12

283

行政强制

5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单位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有时出现迟报现象。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坚持监管并举,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严格落实建筑市场五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2019年对全县245个在建工程全部进行覆盖洒水降尘,共设置围挡25000米,覆盖防尘网450000㎡,商砼企业厂区覆盖面积14500平方米,施工道路硬化10000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20000方。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密闭运拉,安装车辆进出冲洗设施25台,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冲洗。严处重罚违规行为。排查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20余条,警示约谈监理单位2家、施工单位15家,扣除企业诚信分值200分,累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108 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42份,罚款28万元。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1700余次,处罚车辆120辆,纠正车辆1400辆,暂扣车辆110余辆,处罚金额68600元。积极配合全区安全生产月、扬尘治理和“双创”工作,组织重大节日、重要会务期间安全巡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切实维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住房保障,城乡民生进一步改善

2008-2015年我县完成自治区下达3801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12月底,已累计分配入住3762户。2019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1500套、基本建成1000套。截至2019年底完成1500套(货币化安置);2019年自治区下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任务1300户,实际发放1413户,发放资金426.8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摸排建档立卡等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危房存量,最终确认危房存量3248户。目前,已全部完工,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14万元。

(三)加快村镇建设,城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稳步推进集镇污水治理工作。已完成同心县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包括河西镇、韦州镇、豫旺镇、下马关镇四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方案批复和同心区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可研批复。二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为补齐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助推美丽同心建设。2019年,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建设,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加强对通村通组道路的绿化、美化、亮化,打造乡村道路景观节点。先后投资887.5万元,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夏季战役”,重点清理整治农村“三大堆”和残垣断壁等,截至目前,增配垃圾桶2000个,整治占道经营52处,拆除危旧房450户,清理乱堆乱放605处,清理垃圾58500吨,清理粪便601吨,疏通道路2260米,拆除违章建筑23处,拆除影响村容村貌建筑物1445平方米,整治“四乱”(乱贴、乱画、乱张贴、乱悬挂)53处,进一步规范整治了农村环境卫生,让城乡居民共享美好生活。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变

一是扎实开展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加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违建管理,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联合豫海镇、自然资源局对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指出“宝中线(同心火车站向南1200M)K932+300附近村民非法搭建房屋”违法搭建物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违建共10户。取缔沿街悬挂横幅条幅520余条,清理乱涂乱画广告1500余处,整治沿街不规范和破旧广告牌匾209处,查处违章占道经营572处,流动摊点602处,规范出店经营426处;二是全面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全力支持业主依规自治,提升物业管理与服务。发放宣传资料320本。接待居民电话投诉、12345市民热线154次、现场接待和处理物业纠纷31件;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摸排住建行业领域问题线索,完成245个在建工程,98家建筑企业、35家监理企业、13家房地产企业、10家物业服务企业、2家燃气公司、4个市场和100多家流动摊点排查。摸排及县级转办等各类案件共计48起,全部调查核实完毕,上报扫黑办。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和意见,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规定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改到位。四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及时排查,包保稳控,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扎实推进系统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认真办理信访件24起,接待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余起,办结率100%。加强节假日值班安全管理,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值日制。

(五)突出法治引领,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员参与普法知识考试,不断增强系统干部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办事程序。系统上下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各项决策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全力推进实行阶段内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取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施工合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和质量安全备案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手续审批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由原来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由原来的4个审批办理环节精简优化为2个。提供的材料原来的16项精简为11项材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6件,满意率100%。在行业管理、村镇建设与物业管理等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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