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0/2022-00013 发文时间 2022-11-16
发布机构 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和《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加大R&D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138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科技创新驱动30条,对2021年已产生研发投入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其他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二、资金预算及筹措

2022年县本级财政科技研发经费预算600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按照《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加大R&D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13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1年已产生研发投入且经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奖励补助,补助依据以同心县统计局认定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的数据为准。2021年认定规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1351万元,对企业在研发经费投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按照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奖补,计划奖补资金135.1万元。

(二)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

对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并通过自治区科技厅新认定的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助资金15万元;“小巨人”企业每家补助资金1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预计补助2021-2022年申报成功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4家(其中2021认定1家,2022年认定中3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家(2022年认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16家(其中2021年4家,2022年认定12家),共计奖补资金170万元。

(三)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充分发挥专利奖励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在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给予奖励。补助依据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补助发明专利40项(2021-2022年),每项补助5万元,共计20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社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及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同心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技局,统筹推进专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认真做好奖补资金兑付。

(二)建立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各有关部门主动做好服务,营造更加灵活、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推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从财政、税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和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研发经费投入、人才和技术的引进。

(三)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同心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加强资金的合理使用,形成项目资金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约束机制,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