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2-00159 发文时间 2022-05-13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2年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2年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优质安全、绿色健康的农业品牌体系,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同心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同党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品牌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化体系,打造优质安全、绿色健康的市场品牌形象,推动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更多农产品品牌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惠及农民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新名片。

二、补贴对象

凡在我县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积极参与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的农产品商标,2022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补助10万元;2022年获得宁夏著名商标的,每个补助5万元。对获得BRC食品技术标准认证、SC食品生产许可证、HACCP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等体系认证的每项补助1万元。

(二)支持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1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绿色食品续展获证的,每个主体补助1万元。2022年获得有机转换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1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有机转换认证经3年监测成功转为有机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5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10万元。2022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三)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博览会、农交会、洽谈会、推介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参加区外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各类博览会、洽谈会、推介会等,每个主体每次补助1万元;参加区内县外举办的中阿博览会等各类博览会、交易会、推介会等,每个主体每次补助0.5万元。参加县内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每次补助0.1万元,累积达3次以上的每个主体补助0.5万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一线城市及经济特区新建同心农产品展销中心,50-100平方米的每个补助10万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补助20万元;其他省会城市减半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制作农产品宣传片的,每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补助1000元,单个短视频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场价格搭建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展台展位以及制作的宣传片、短视频、抖音、快手等宣传推介影像资料和奖牌证书等,全额补助。创新农产品包装设计理念,对现有农产品包装提档升级,不断规范农产品包装设计和标志使用,提高包装的档次和水平,打造品牌形象。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设计的产品包装,每个补助0.5万元。

四、资金安排

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安排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结余及时上交县财政,资金不足时申请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五、申报程序

补贴资金申报审批程序主要有三个环节,分为主体申请、县级审定和资金拨付。

(一)主体申报。对按规定获得补助的主体于2022年10月前,将相关获得的证书及佐证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补助金额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补助的对象和金额。

(三)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后,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无异议,将核准的补助资金拨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创建内容,并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二)严格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保证项目的建设成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发展。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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