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4-00034 发文时间 2024-04-02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4年同心县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4年同心县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4年同心县水量分配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同心县水量分配计划


为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以水资源节约利用保障用水安全,根据《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水量分配原则

(一)深入贯彻“四水四定”。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要求,实行县域总量控制,落实区域水权。

(二)全力保障用水刚需。坚持以人为本、产业为要,优化水量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用水,为全县夯实粮食安全、稳定工业增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用水支撑。

(三)着力强化统一调度。坚持统一调配、统一调度、多级协同,按照电调服从水调、水调服从防洪和抗旱调度原则,充分发挥各控制性水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调度能力,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2024年可分配水量指标

自治区下达我县2024年黄河取水总量2.391亿立方米。其中,分水源取水量为:地表水取水总量控制在0.02亿立方米以内,黄河水取水总量控制在2.391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0.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取水总量控制在0.02亿立方米以内;分行业取水量为: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0.1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0.024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2.367亿立方米以内。2023年全县直开口计划用水量为1.9793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1.9708亿立方米。2024年全县直开口计划用水量1.995亿立方米。

三、水量分配计划

自治区下达我县2024年黄河水取水总指标2.391亿立方米,折算到灌区各直开口用水指标为1.995亿立方米。在优先保障农村人饮安全的基础上,以确权水量为基准,综合考虑灌区春小麦以及大豆小麦复合种植任务,分配黄河取水指标。其中,分灌域为:固海灌域8060万立方米、固扩灌域5520万立方米,红寺堡灌域5830立方米,盐环定灌域540万立方米;分灌溉季节为:夏秋灌1.89亿立方米,冬灌0.105亿立方米。具体分配如下:

1.农村居民饮水指标。参考2023年全县农村居民用水总量(468.43万立方米),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家庭养殖业、各人饮蓄水池有效蓄水需求,计划分配农村居民饮水指标(黄河水)550.44万立方米,并按固海、固扩、红寺堡灌域分解到7个人饮工程(蓄水池)。

2.各乡镇(开发区)农业生产用水指标。确权水量13230.31万立方米,计划分配各乡镇(开发区)农业生产用水指标14740.47万立方米,高效节水亩均246.91立方米,畦田亩均274立方米(含庭院用水),西部各乡镇春小麦亩均360立方米,枸杞亩均200立方米(河西镇2000亩枸杞、下马关镇5000亩)。

3.旱作高效节水灌区用水指标。确权水量2870.13万立方米,涉及预旺、下马关、大沟沿、罗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等14个片区,计划分配旱作高效节水灌区用水指标3032.27万立方米,其中预旺镇节灌、马高庄乡具体分配水量依据最新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为准。

4.生态(绿化)用水指标。参考2023年全县生态(绿化)用水总量146万立方米,计划分配生态(绿化)用水指标168万立方米。其中清水河绿化县城段28万立方米(固扩灌域)、城东防护林(八方抗旱应急水源)10万立方米(固扩灌域)、同德生态移民村30万立方米(固海灌域)、黄谷川(含靶场绿化)45万立方米(固海灌域)、罗山东麓绿化55万立方米(红寺堡灌域)。

5.林场农场灌溉用水指标。确权水量380.82万立方米,涉及王团科技园、中心林场等地。计划分配林场农场灌溉用水指标420.72万立方米。

6.工业用水指标。计划分配工业用水指标61.23万立方米,主要为太阳山精细化工园区企业用水53.83万立方米(盐环定灌域)、白石头沟水库(砂场用水)7.40万立方米(固扩灌域)。

7.水库调蓄水用水指标。计划分配水库蓄水978.75立方米,其中固海灌域588.17万立方米、固扩灌域201.24万立方米、红寺堡灌域189.34万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水资源管控措施和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全县生产生活及工业用水,确保全县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保障。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原则,结合渠道、泵站供水能力,将年度用水指标细化到各干渠直开口、各高效节水蓄水池、各用水户,并指定专人专班负责,实行精细化管理,不得超计划供水。水务局负责,加强与固海、红寺堡、盐环定供水管理处沟通协调,确保各泵站按计划供水。

(三)加强节水宣传。各乡镇(开发区)要认清水情,坚持以水定产,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精打细算,大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附件:同心县2024年扬黄灌区灌溉水指标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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