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2-00112 发文时间 2022-03-21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同心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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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宁财农发202142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58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全域禁牧、山川互济、农牧互补,以草原生态保护为主线、以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构建草原生态保护与现代畜牧业良性互促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保持稳定,协同发展。坚持农牧县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为主要内容,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确保政策实施的连续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

——权责到乡,分级落实。坚持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乡镇(开发区)”,调动政策落实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任务指标,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公开透明,补奖到户。坚持政策实施全程透明,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保证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使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群众满意的德政项目和民心项目。

——绩效管理,提升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扎实开展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改善草原生态、促进草牧业发展等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任务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兴县、依法治县”总体思路,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制度,巩固禁牧成果,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转变草牧业生产方式,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内容

同心县全域禁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部为草原禁牧补助资金。

(一)补助范围

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的草原。全县除豫海镇以外的11个乡镇(开发区)和同心县白绒山羊种羊场。

(二)补助对象

持有草原使用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合同的农牧民、长期经营管理国有草原的农牧场等。

(三)补助规模及标准

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021万元,按照半农半牧县每亩7.6元的标准,对全县核定草原承包禁牧面积397.5万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3021万元(详见附件2)。

(四)补助方式

1.已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按实有承包面积进行补助。承包面积以承包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使用权证和草原承包合同为依据。

2.结合全县实际,对草原承包到户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国有农牧场集体承包草原的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承包单位,用于单位内草原承包户禁牧补助的发放。未承包到户或职工的,补助资金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和草牧业发展。国有农牧场需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后实施。

3.草原承包权依法转包、租赁的,原承包人为草原补奖受益主体;依法转让的,受让方为草原补奖受益主体;改变草原属性或违反禁牧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停止发放草原补奖资金。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承包经营草原,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4.对生态移民或因行政区划调整造成人地分离,草原属地管理发生改变的,由变更后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重新颁发草原使用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并申报兑付补助资金和采集录入信息;对生态移民的农户,由原户籍所在乡镇(开发区)申报兑付补助资金和采集录入信息。

三、补助程序

(一)补助面积核定

各行政村据实统计本村符合补助政策要求的草原承包面积,以户为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各行政村上报的草原承包面积进行核实后,编制花名册,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包括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核实补助面积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审核公示无误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林草局审核汇总。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录入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吴忠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进行逐级审核。

(二)补助资金拨付

1.各乡镇(开发区)将辖区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对因死亡等需变更合并农户信息和草原承包面积的,填报变更登记表,公示7天无异议后,备案存档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一式五份)。

2.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录入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直补到农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个人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禁牧补助”字样,不得无故拖延、拒付、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国有农牧场集体承包草原的单位,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承包单位。并及时将实际兑付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四、职责分工

(一)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及草原补奖系统管理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各乡镇(开发区)补助面积,组织开展草原补奖政策宣传培训、绩效评价、效益评估、监督检查等,抓好草原补奖政策落实。

(二)财政局负责做好草原补奖政策资金拨付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自然资源局负责禁牧监督管理,开展草原生态动态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制定本乡镇(开发区)实施方案,核实草原承包面积,确保补奖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到位。

(五)各行政村负责本村草原承包面积、农牧户补助信息的登记造册、核实、公示、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开发区)和同心县白绒山羊种羊场场长为成员的同心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做好全县草原补奖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及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同心县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和各乡镇(开发区)实施方案,协调做好政策实施、资金拨付、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备案、成效经验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五到户”“封顶保底”等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2022年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编制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做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可靠。严格补助程序,采取村级申报、乡镇(开发区)审核、县乡村公示、部门核实、资金兑付的程序落实草原补奖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以及进村入户宣讲培训、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准确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内容和实施路径,明确政策的红线和底线,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全县投身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草原补奖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并在“一卡通”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资金发放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能形成结余,如因特殊原因形成结余的,按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使用。

(五)强化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草原补奖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腐败问题,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发生。加大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和草原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护和巩固政策实施成效。

(六)强化技术指导。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技术团队,对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包括对补奖地区生态恢复状况、农牧民生产生活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指导草原补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应用,加强县级系统管理人员和乡(镇)、村基础数据采集人员培训等,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七)加强部门协调。草原补助奖励政策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政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为实施好补奖政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同心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计划汇总表

      2.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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