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2-00063 发文时间 2022-01-29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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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盗挖古生物化石行为,坚决避免因盗挖古生物化石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目标,严厉打击非法盗挖行为,坚决扛起保护古生物化石和生态环境重任,推动县域内古生物化石资源有力保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集中对丁家二沟、五道岭子、金家井、余家梁、黄家水、李家山、顾家庄子等盗挖古生物化石区域盗洞进行机械填埋与封堵,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做到“零容忍”,严厉打击盗挖古生物化石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与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25日—1月28日)。古生物化石所涉及河西镇、丁塘镇、田老庄乡、石狮开发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古生物化石基础知识,引导群众参与保护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氛围。对各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登记,摸清底数,做到不留盲区死角。依法完善相关排查记录和物证、人证收集工作,尤其是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盗挖行为,集中力量,逐一核实,并健全完善调查摸底情况。

2.集中打击阶段(2022年1月29日—2月28日)。依据调查摸底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集中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摸底排查的所有古生物化石盗洞进行严厉打击并机械封堵或填埋,在封堵和填埋的洞口设置警示牌,在集市、村部、学校等公共场所张贴通告和向群众发放宣传知识手册,提升群众保护古生物化石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局负责摸排涉及贩卖古生物化石的犯罪线索,对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移交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组织精干力量及时侦破;做好整治行动中填封盗挖化石采坑的秩序维护、现场维稳等工作;对古生物化石整治工作中发现有组织的团伙盗挖案件严厉打击,对涉案人员依法严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重点打击违反规定买卖古生物化石行为及时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对市场贩卖化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在我县辖区内有盗挖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发现存在盗挖贩卖的一律查处没收。

3.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3月1日—4月30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封堵和填埋的盗洞洞口进行处理,恢复地貌。同时,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梳理,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完善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行为常态化管理制度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玉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苏泽云  县自然资源局长

成  员:

马进全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彦玉    县水务局局长

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颖青    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白耀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汉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赞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局长

马英迪    河西镇镇长

马占文    丁塘镇镇长

马福祥    田老庄乡乡长

马伏才    石狮开发区主任

杨 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资料汇总、信息上报及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厉打击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古生物化石的主要措施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把手亲临现场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一鼓作气,重拳出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各责任单位严格服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调度,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同时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做到衔接有序,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绝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三)全力保障,确保安全。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预防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分工负责,自行准备”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人员、车辆等保障工作,全力做好专项整治每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顺畅、高效,保证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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