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4-00035 发文时间 2023-12-2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同心县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同水发〔2023312号,项目代码2311-640324-19-01-400137)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李堡村养殖场现状边坡为土质边坡,养殖场内无排水措施,下游排洪渠为土渠,排洪渠经过洪水冲刷后,渠道下切、岸坡坍塌,且惠安村排洪渠进口段未砌护,排洪渠下游接入沟道时未采取防冲消能措施,导致沟道两岸洪水冲刷严重,为了提高该区域渠道防洪避险能力,减轻区域洪涝灾害损失,确保周边村庄农田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防洪工程。

二、工程任务及建设规模

基本同意工程任务及建设规模。

(一)工程任务

通过岸坡砌护、增设排水沟、新建排洪渠等防洪工程措施,有效解决洪水对李堡村养殖场及惠安村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二)工程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对李堡村养殖场和惠安村进行防洪排涝改造提升。

三、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工程等别为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护等级为等。

(二)工程总体布置。本工程新建护坡640m,现浇混凝土排水沟755m,混凝土预制板排洪渠930m,排洪渠265m,排洪管道138m,浆砌石挡墙270m,混凝土护坡2066m,格宾海漫5m;新建涵管一座。

四、工程设计

(一)防洪排涝工程

1、李堡村养殖场防洪排涝工程

1)养殖场护坡工程

本次对李堡村养殖场内土质边坡进行砌护,护岸形式采用空心六角块构件生态护坡。

护坡总长为495m,采用C25砼压顶、压脚,宽度0.4m,深0.5m,护坡为预制空心六角块C25砼构件,厚150mm,下层采用反滤土工布(300g/m²),空心六角块内填筑种植土后植草护坡,块间用M7.5水泥混合砂浆勾缝。

2)养殖场排水工程

在岸坡与地面结合处设排水沟,排水沟总长755m,底宽0.4m,高0.4m,排水沟采用C25现浇混凝土,厚度0.15m;排水沟过路时采用过路板涵,排水沟导入导入沟底上、下游采用浆砌石挡墙护脚,干砌石护底。

3)养殖场下游排洪渠工程

桩号K0+000K0+220采用钢筋混土结构,其中桩号K0+000K0+020为梯形断面,底宽3m,边坡1:1.5;高1.5m,桩号K0+020K0+025为扭面渐变段,底宽32.0m渐变,高1.5m;桩号K0+025K0+220为矩形断面,底宽2.0m,高1.5m;边墙厚0.3m,底板厚0.3m

对桩号K0+250K1+283排洪渠边坡进行砌护,砌护长度共计2066m,采用现浇混凝土砌护,砌护高度0.8m

2、惠安村防洪排涝工程

1)排洪渠进口段护坡工程

对排洪渠进口段右岸边坡进行砌护,护坡长度共计145m,护坡坡比1:2。排洪渠进口段采用浆砌石砌护,砌护长度55m,渠地宽2m,砌护坡比1:2,每10m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宽50mm,缝内填塞苯板,沥青油膏封口。

2)排洪渠出口段工程

本次设计桩号K0+000K0+005为进口渐变段,采用浆砌石砌护,底宽52m,边坡1:2.0,高1.5m;桩号K0+005K0+930为梯形断面,底宽2m,边坡1:2.0,高1.5m,基采用预制混凝土板砌护,板厚80mm

本次设计桩号K0+930K0+935为涵管进口扭面段,采用浆砌石砌护,底宽2m,边坡1:2.0;高1.5m,基础采用0.5m素土翻夯处理;桩号K0+935K0+945为涵管段,涵管为混凝土管,管径1.5m,壁厚150mm;桩号K0+945K0+980为梯形断面,采用浆砌石砌护,底宽2m,边坡1:2.0;高1.5m,比降1/15

桩号K0+980K1+100为排洪管道,管材为防腐钢管,外径1020mm,壁厚9mm,在变径、三通、弯头等受水压力变化较大的部位设置镇墩,管沟开挖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拟定开挖底宽为2.02m,开挖边坡为1:0.3,本次设计管顶的覆土厚度按不小于1.5m设计,管沟开挖随地面线布置。

桩号K1+100K0+105为海漫段,海漫为0.5m厚格宾块石海漫,沟底海漫段两侧根据地形设浆砌石挡土墙,挡土墙高2.4m,顶宽0.5m,外侧垂直,内侧坡比1:0.3,基础深1.0m

五、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

六、建设年限:202312—202412月。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八、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3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6.38万元,独立费用38.47万元,基本预备费12.1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1.52万元,水土保持费9.87万元,环境保护费5.6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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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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