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3-00326 发文时间 2023-04-2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预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预政发[2023]44号,项目代码2304-640324-17-01-390146)收悉,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14日第9期)的要求,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预旺镇钟鼓楼街头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城镇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善城镇人居生活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同心县预旺镇钟鼓楼街头绿地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包括钟鼓楼街头绿化工程和钟鼓楼周边街道提升整治工程。

(一)钟鼓楼街头绿化工程

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灌溉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1、土建工程

1)行车路面硬化:从南环路向北至居民点新建环形行车主干道,路宽4.5m,硬化面积1132,采用行车路面构造、素混凝土面层。

2)停车场铺装:南环路北侧区域的西边新建双排停车场,停车场采用面包砖铺装面积175

3)广场铺装:南环路两侧绿地内新建休闲小广场,采用面包砖铺装面积1104

4)行人步道硬化:南环路两侧绿地内、鼓楼东街南侧林带以及东环路南侧林带内新建自然式园路面积1325,采用行人路面构造、彩色混凝土面层。

5)钟鼓楼东街人行道铺装:鼓楼东街两侧人行道采用面包砖及盲道砖铺装面积1586,宽4.0m。人行道外侧新建方形树池。

6)植草砖铺装:南环路北侧居民点道路坡面下采用植草砖进行坡面保护,植草砖铺装面积447

7)混凝土道牙安装:休闲小广场、自然式园路、停车场等外侧安装混凝土道牙长3408m

8)花岗岩道牙安装:鼓楼东街人行道内侧,靠近鼓楼东街安装花岗岩道牙长457m

9)方形树池:鼓楼东街两侧人行道内,靠人行道外侧新建方形树池100个(规格尺寸为1.0*1.0m),间距4.0m

10木质六角亭:南环路南侧与北侧区域新建木质六角亭2座。

11)亭下及台阶铺装:对木质六角亭亭下进行铺装面积为33,采用30厚花岗岩面层;亭下台阶进行铺装面积15,采用50厚花岗岩面层。

12)花坛:对木质六角亭周围的六边形花坛进行砌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贴30厚花岗岩面层,花坛长为52m

13)成品座椅、垃圾桶:在休闲小广场、园路边安装成品座椅28套、垃圾桶20套,均为成品采购。

2、电气工程:安装太阳能庭院灯27盏、太阳能路灯37盏。

3、灌溉工程:南环路两侧休闲游园及南环路两侧绿地植物灌溉方式采用微喷灌,水源为南环路东南角市政自来水井。新建水源井接驳1处、砖混控制阀门井1座(D=1.4m)、砖混排水阀门井3座(D=1.0m)、出水栓20个;铺设φ75PE382mφ75φ63),其中φ75PE102mφ63PE240mφ63PE立管40m,压力等级均为0.8MpaDN100钢套管33.5m;管沟开挖回填478.8m³、管道冲洗试压382m;鼓楼东街南侧林带采用水车拉水灌溉。

4配套绿化工程

对南环路两侧、钟鼓楼东街两侧及南侧配套绿化工程,面积约9935,其中南环路两侧绿地设计面积3148、鼓楼东街南侧林带设计面积6786

共种植乔木1119株,其中种植常绿乔木66株、落叶乔木946株、亚乔木107株;种植花灌木179株;种植灌木篱98;平整场地3450,清理垃圾土300m³,回填种植土1154m³

对南环路两侧绿地(原畜牧市场)及鼓楼东街两侧行道树、南侧林带内的树木种植均进行回填换填土作业,采用穴状换填的方式,回填换填土运距约为15km以内。

(二)鼓楼沿街房屋外立面提升整治工程

对鼓楼周边街道两侧房屋及街道建筑照明进行整治提升总面积7040,补充照明路灯46个,路灯造型提升600个;新建镀锌钢板护栏3000m

(三)养护工程

苗木养护期为2年。

三、项目建设地点:预旺镇钟鼓楼及周边。

四、建设年限:20234—20246月;

    养护期限:20246—20266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96.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4.47万元,其费用15.18万元,预备费7.34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项目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4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