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2-00367 发文时间 2022-05-23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下政发[2022]74号,项目代码2205-640324-20-01-684893)收悉,根据同心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的相关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下马关镇南安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村庄形象,为群众创造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下马关镇南安村闽宁示范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40.58㎡(约9.51亩),主要对8座庭院进行改造提升。

1、新建客房8座,建筑面积986.4㎡;改造既有安置房8座,建筑面积426.72㎡。

2、新建装饰架(含禅茶室)8座。

3、新建围墙300m、大门16个、成品葡萄架和影壁各8个。

4、配套建设8座庭院内水、电外网等基础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安村。

四、建设年限:2022年5月—2023年10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项目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2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5.47万元,其他费用21.27万元,预备费2.13万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闽宁协作资金)。

该项目已列入同心县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库,可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建设。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和增加收入的作用,尽可能吸纳周边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该项目劳务报酬资金不得少于工程费用的15%。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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