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来源: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日期:2023-12-14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1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同心县韦州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韦一村,征收土地总面积0.6083公顷。

用途:建设用地。

二、用地情况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083公顷,其中灌木林0.4995公顷,其他林地为0.1088公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元联系电话:15500868778  E-mail:15500868778@163.com

2、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15729561705  E-mail:15729561705@163.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韦州镇韦一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

(二)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