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韦三矿井及选煤厂;
2、建设单位: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75577.06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263067.2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962.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47.01万元。
5、建设地点:韦三矿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韦州镇。煤矿西北邻韦四井田,东北邻韦二井田,东北、东以向斜轴部 F7、F7-1 断层与韦二井田为界,南、西以20煤层露头为界。井田走向长约15km,倾斜宽约3~4km,面积34.408k㎡。
6、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M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井筒及相应的配套设施;②采区巷道及相应的配套设施;③井下运输相应配套设施;④矿井通风及安全配套设施;⑤选煤厂;⑥供电、供水工程;⑦行政及附属生产设施。
7、服务年限:扣除各种煤柱损失和开采损失后,可采储量为129.35Mt,按照1.4的储量备用系数,矿井服务年限为61.6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庆华工业园
联系人:宋治锋 联系电话:1779514332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程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丰农巷金榜大厦12楼1207室
联系人:马海峰 联系电话:18161574118
邮箱:42369458@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利益相关者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翔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项目是否配套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下马关镇、韦州镇基层组织及受影响的相关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⑵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⑶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⑷公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⑸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⑹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⑺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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