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4-00142 发文时间 2024-02-0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工业园区:

《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24-2026年)》《吴忠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1+37+8”系列文件2024-2026年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基本理念,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企业主体、员工岗位“两个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强化设计、设备、规范、技能、制度全系统五个本质安全,落实安全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六查”机制,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提升“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区市县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三管三必须”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更加落实,新业态等安全监管盲区动态消除;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配合抓”,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

(1)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组织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市各局组织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2)县委组织部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结合“同心大讲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组织对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等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综合体、重点文物保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组织矿山、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行业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质量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采取“问、考、查、看”等方式,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查处一批不参加培训、替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查处一批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质量。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3.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体系宣贯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国家各部委出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企业组织宣讲、集中培训,督促各企业通过培训、帮带、实战等方式加强判定标准学习,并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解读等方式宣贯,确保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照判定标准查得出、查得准重大事故隐患。

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召开1次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企业当前阶段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带队至少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2023年以来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四防”督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专业指导力度,落实“查、改、督、销”闭环管理要求,明确每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逐项抓好落实。

(2)应急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按职责负责,2024年底前,规范完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使用的行为;2025年底,全面巩固提升醇基燃料各环节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对账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开展科技安全支撑行动

7.推动企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应急管理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12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基本实现自动化或智能化,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5年底前,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建设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重点部位和关键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智能研判和及时处置,确保涉粉作业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以及其他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应接尽接”。

8.加快推进老旧设施装备更新及淘汰

(1)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大危化品、矿山、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老旧、落后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2025年底,推动可燃性粉尘企业落后产能退出,坚决淘汰明令禁止、淘汰的15类设备及工艺。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深入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危旧房安全隐患整治,2024年6月底,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4年底,推动全县餐饮经营场所完成“瓶改管”、“气改电”;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任务;2024年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2024年底,完成城乡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2025年底,实现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易发事故进一步减少、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9.配合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对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认真配合吴忠市工作部署,把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4个板块18类风险的监测数据接入平台,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10.配合推进全域智慧安全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区市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基于全域安全感知、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共性支撑等能力建设,纵向贯通国家、自治区、市、县(区)、乡五级,横向联通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的全域智慧安全管理平台,显著提升安全风险感知、预防预警、协同治理、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能力,实现“一网通管,一图通览,一屏通联”智慧安全管理。

(四)开展项目工程治理行动

11.严守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禁限控”目录,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煤化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把项目安全关口,严禁以集中审批名义降低安全门槛。严格资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对各类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终身追责。

12.推进重点工程安全治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加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通道打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3.探索推行“一书两单两卡”

立足“短平快”创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方式,按照“全员覆盖、岗位定向、内容定制、管理定量”的思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为所有从业人员制作“一书两单两卡”,即口袋书、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责任清单、岗位操作卡、应急避险卡。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参与,印制成“三字经”“一口清”“顺口溜”等口袋书内容,既携带方便,又易学易懂,提升全岗位人员“人人懂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素质。各行业以此作为参照,也可制作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口袋书。2024年,在工矿企业全面推行,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全覆盖,工贸企业达到60%,2025年,总结经验做法,全县工矿企业达到全覆盖,在燃气、消防等行业全面推开,力争覆盖率达到80%,2026年,在全县所有行业进行推广。

14.扎实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分管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的方案》的实施,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特种作业许可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5.健全从业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由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学时等要素,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6.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选树标准化创建典型

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引领作用,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引导各行业领域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整体推动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18.规范企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外包作业“十项措施”,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对企业外包工程(项目)、外包人员同管理、同培训、同考核。深化整治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挂靠资质的问题,对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情形的坚决依法处理。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9.畅通安全生产举报通道

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局配合,推动落实《同心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作用。拓宽畅通12345热线、互联网、来信来访等各类社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及其家属举报安全生产违法问题,加大核实力度,及时发现消除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匿名举报、落实奖励资金,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0.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积极参加全国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

21.强化“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

(1)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移动执法应用系统及其功能,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监察,大力提升线上执法率,推动实现网上执法办案,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做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留痕可溯,提升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于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互联网+执法”应用,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配合,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23.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1)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开发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全国及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学习。

(2)县委组织部、党校、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开发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三年内,对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推动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比武,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24.强化执法监管力量建设

(1)同心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推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3年内,同心工业园区要通过增加编制或购买服务方式,形成较为稳定的监管执法队伍,增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2)金融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推动安责险承保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25.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指导

(1)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深化拓展“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发挥好专业团队的技术优势,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

(2)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等高危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强化安全宣传进企业,聚焦企业生产作业、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经营使用、城镇燃气供应等重点,针对易发生特种设备操作不当、爆炸、火灾等问题和隐患,强化科学操作等安全宣传。

(2)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强化安全宣传进农村,聚焦村居民房、民宿、农村大棚、养殖场等重点,针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农用机械和农药使用及交通出行中易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民政局牵头,豫海镇、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强化安全宣传进社区,聚焦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及地下室、商铺、出租房等重点,针对违规用电充电、乱堆乱放和燃气使用、电梯运行、交通出行易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技能。

(4)教育局牵头,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强化安全宣传进学校,聚焦师生宿舍、校车、实验室、文体场馆、学校食堂等重点,针对易出现的溺水、食物中毒、疾病传染等问题和隐患,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5)其他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家庭以及进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唤醒全社会安全责任,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6)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牵头,组织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天天讲安全”专题专栏,策划制作推出短视频、H5、动漫、海报等易于传播的新媒体产品,增强安全宣传鲜活性可及性。

(7)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利用政务新媒体、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户外电子屏、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传播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和警示教育片。

(8)各人民团体要走进基层及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志愿服务。

27.强化安全生产科普宣传阵地建设

(1)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科学技术局牵头,充分发挥同心县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馆作用,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等节点,有计划、分领域、分批次组织重点人群体验参观。

(2)应急管理局牵头,借助有条件的企业,依托各类场馆、公园、广场、长廊,至少打造1个安全生产文化广场(基地),强化自然灾害、生产事故体验式宣传教育。

(3)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风险提醒、警示,在事故易发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有奖举报公告牌、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卡等。

28.深化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开展公路“平安工程”创建工作;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应急管理局牵头、总工会、红十字会、团委配合,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全国全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自我防护意识。

(九)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29.持续铸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资料,作为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高危行业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必学课程和日常行政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增强企业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0.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标对表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集中治理,对照重大隐患评判标准,整治实际控制人安全法定职责悬空等问题。对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落实自治区总体方案和本领域本行业子方案的具体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有效治理高风险作业“三非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的制度机制,坚决遏制和消除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31.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依法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企业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回头看”,强化企业职工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过程管理。

(十)开展本质安全示范创建行动

32.强化示范创建的动力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八大行动”(思想认识深化行动、工作措施强化行动、安全责任压实行动、安全基础夯实行动、制度机制健全行动、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宣传教育覆盖行动、工作作风整顿行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解决基层安全基础不牢、责任落实不实、安全管理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攻坚、三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管理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隐患查治及时有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33.强化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制定《同心县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我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到2026年底,达到安全示范县(区)基本标准,乡镇及所辖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完成率达到60%,精细化工园区达到自治区级示范园区创建标准,重点行业领域创建完成一批示范企业,推动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管理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隐患查治及时有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34.强化创建的奖惩机制

由县安委办牵头,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将本质安全创建行动纳入同心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严格落实示范创建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研究制定鼓励本质安全示范创建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创建企业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将安全示范园区创建纳入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对达到安全示范创建标准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工伤保险费率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对已确定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创建达标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县政府、安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各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二)有序推进实施。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有序推动工作开展。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检查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其他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加大督导检查。要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纳入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