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4-00111 发文时间 2024-01-3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心县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区域划分的补充通知
关于同心县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区域划分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412日我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安委办发〔20241),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现将补充内容通知如下:

一是县城内临时销售摊点由县住建局指定划分销售区域;

二是各乡镇的临时销售摊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划分销售区域。

划分临时销售区域后,各乡镇、县住建局要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和配备需要的消防器材,公安局、派出所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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