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4/2022-00061 发文时间 2022-12-12
发布机构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的通知》(同政办发〔202250),现将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1.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制,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依法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3.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指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做好城镇燃气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管。

6.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在实施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7.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8.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9.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