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148 发文时间 2022-04-0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地下建筑物防汛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同心县地下建筑物防汛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区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聚焦“7·20”特大暴雨灾害中暴露的短板问题,切实做好我县汛期灾害防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建筑物防汛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提升城市系统抵御能力为导向,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切实提升城市防汛能力和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做好地下建筑的防汛应急保障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入研究我县历史雨涝灾害等级,科学规范制定防汛整改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经前期排查,我县地下建筑物主要为地下商场、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库)、地下自行车库几类。主要存在城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不健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人员少、城市防洪排涝装备不足等问题。通过全面摸底排查,细化整改方案、合力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补齐城市短板,于2022年9月底前,达到全县所有地下建筑均具备抵抗雨涝灾害能力,切实提升城市应急管理水平。

二、整改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地下建筑物包括:地下商业建筑、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分级改造、集中销号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我县地下建筑物防汛工作,确保我县地下建筑物防汛工作有序可控。

(一)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在前期地下建筑物摸底排查基础上,重点围绕地下建筑物属性、建成年代、面积、责任主体、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防汛物资储备、维修养护、易涝点等整改范围,再次全面进行摸排,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整改任务、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强化分类分级改造。按照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调指导、产权单位具体负责的分工原则,一是针对2018

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地下建筑物,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合所辖区域实际,制定方案,通过维修改造排水设施、增设挡雨棚、挡水板、增加防汛物资等措施,切实做好地下建筑物防汛工作;针对2018年以后建成的住宅小区地下建筑,由属地住建部门依据问题清单,负责督促开发企业予以整改。二是针对辖区内商业、公建设施等区域地下建筑物,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工信局配合,负责督促产权单位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结合所辖地下建筑物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三)集中攻坚销号整改。在各责任单位全面摸排基础上,参照指导意见(后附),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院,依据地下建筑物防汛具体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地下建筑物隐患问题整改具体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做好改造质量监督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强化管理维护措施。督促辖区乡镇、社区、物业及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准备,迅速补齐应急抢险物资准备和数量,如沙袋、挡板、雨衣、雨靴、潜水泵等,不断补齐设施短板,强化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物业企业、社区维修券护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不断强化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安全知识讲座、防汛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升救援抢险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通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运作规程,确保高效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汛期灾害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微信、电子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广泛营造良好的防汛减灾氛围,不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将地下建筑防汛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保证工作推进,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地下建筑的摸排、整改工作,市直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承办人、完成时限等信息、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跟进、动态掌握、督查督办,确保此次地下建筑物防汛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前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于9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下建筑物防汛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隐患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县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抽查防汛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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