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1-00075 发文时间 2021-03-0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同心县“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同心县“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同心县“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同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同心县“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和全国老龄办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要求、《自治区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宁老龄办发﹝2021﹞2号)精神,切实维护全县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升级,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充分融入数字化生活,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二、行动目标

2021年底前,研究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使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

三、行动内容

(一)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县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以老年人面临的运用智能技术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针对性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纳入“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项目,引导社会各界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并将参与“智慧助老”行动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范围。

(二)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培训服务。各乡镇、各部门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组织动员社区服务人员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组织涉老相关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培训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兴趣示范小组、智能技术运用比赛等形式,动员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带动、帮助、培训其他老年人,提高有意愿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社区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并通过适当奖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社区服务项目,帮助老年人掌握防范网络、电信、金融诈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四)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五)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引导全社会增强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责任意识。鼓励社区、医疗机构、金融机构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以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六)提倡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探索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纳入其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辅导,帮助老年人甄别各类不实信息。尊重老年人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在银行、医院、购物、出行等必须运用智能技术的场所和生活场景,动员家庭成员为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

(七)开展智能产品社会募捐活动。县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募捐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行动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21年3月)。开展专项调研,印发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启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围绕行动目标,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县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对“智慧助老”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将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推广,并上报区市老龄委。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要点,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评估指导。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尽快对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个案排查评估,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宣传倡导。各成员单位将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将“智慧助老”行动纳入每年“敬老月”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营造我县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