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932 发文时间 2023-09-2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

“中秋”、“十一”临近,群众祭扫和外出旅游活动日渐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激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县森防指办公室决定在“两节”期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重要论述,宣传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全面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应急避险科普知识。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措施、森林草原火灾应 急处置和火场安全自救避险等方面宣传,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 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四)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部署措施、工作成效、先进经验的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暖色调、传播力。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重点宣传倡导文明祭祀。针对清明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重点时段集中宣传。针对“中秋”、“十一”期间旅游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民俗用火高风险期特点,通过设置宣传碑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景点门票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二)强化重点部位人群宣传。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旅游景区、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做好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防火教育管理,引导鼓励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强化防火用火日常宣传。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乡镇(开发区)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呈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用火安全,防范火灾危害。



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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