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526 发文时间 2023-06-14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专项检查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报
关于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专项检查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

2023年6月1日—6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我县2022—2023年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冬春救助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1月下达中央冬春救助资金326万元(其中:豫海镇45万元、河西镇50万元、丁塘镇35万元、王团镇40万元、下马关镇55万元、韦州镇25万元、预旺镇15万元、张家塬乡8万元、马高庄乡8万元、田老庄乡7万元、兴隆乡11万元、石狮开发区27万元)。

二、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6个乡镇(开发区)、12个村委会、24户农户,重点对各乡镇(开发区)的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及户申请、村评定、乡镇审核救助流程以及兑现银行流水、群众对救助知晓程度等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县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无滞留、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兑现到户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石狮开发区《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中,一户的审批表乡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未盖章。

(二)兴隆乡《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中,两户缺少身份证复印件,一户缺少审批表。

(三)丁塘镇《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中,一户缺少乡镇政府盖章,一户缺少应急管理局盖章,一户同时缺少乡镇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盖章。

(四)王团镇北村《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中,同心县应急管理局未盖章,同时有两户救助人口登记错误。

(五)豫海镇利民社区《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缺少身份证复印件,富兴社区《宁夏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缺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六)石狮开发区边桥村户口本上3口人,实际发放补助4人,多发放1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各乡镇(开发区)要深刻认识冬春救助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思想的重要举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清零,切实把冬春救助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制度抓整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救助程序抓整改。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县、乡、村三级审核把关,严格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做到程序合规、对象精准、标准明确、账目清楚,发放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核、审批过程中始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坚持“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准平均分配,必须坚持重灾多补、轻灾少补、无灾不补;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必须按时发放,做到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四)实施精准救助抓整改。要精准统计受灾情况,精准建立受灾台账,精准实施灾害救助,做到灾情不漏报、救助不漏人。每一次灾害发生后都要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建立到户《受灾情况统计台账》,为精准救助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救助方案必须以《受灾情况统计台账》作为救助依据,实施分类施救,重点救助,救助过程中要整户救助,不得平均分配。

(五)高质量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要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没有通报的乡镇,请认真对照以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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