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298 发文时间 2023-03-1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工作,根据《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细则  (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心县应急救援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同心县森防办承担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日常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工作原则,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第三条县森防办设主任1名,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

第四条  县森防办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第五条县森防办主要职责

(一)协调推动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区、市森防指的工作要求。

(二)分析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县森林草原防灭  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提出县森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四)研判发布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

(五)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预案启动和其他需要县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六)负责县森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七)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会议制度。森防办实行主任会议、专题会议和会商会议等制度。参加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一)主任会议。由主任主持。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部署;通报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讨论其他需要主任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专题会议。由主任主持。根据县森防指领导批示指示或森防指办公室主任要求召开,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某一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或安排部署。

(三)会商会议。由主任主持。根据《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每年10月份和次年3月份分别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会商分析研判会议,召集有关成员单位针对季节特点分析研判火险隐患、研究预防和处置等事项。解决热点难点等问题,制定下一步预防措施。

第七条联合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公安局建立联络员机制,定时会商研判发布有关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信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按照《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应急救援联动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以县森防办印发的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及制度性文件,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其他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事项,由常务副主任签发。

第九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情况下的值班,由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视情成立监测预警、灾险信息、通信指挥、专家联络、物资调度、队伍调度、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

第十条值班工作按照《同心县重点时段、节假日值班规定》同应急指办发〔2022〕27号文件执行,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辖区(部门、)行业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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