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277 发文时间 2023-04-13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同心县减灾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同心县减灾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同心县减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心县应急管理指挥部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减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为根本遵循,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同心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1.树牢防灾减灾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核心的综合减灾理念,坚决扛起防灾减灾救灾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22号),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深化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开展自然灾害评估和防范责任追究,确保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约谈等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方法,细化考核细则,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年度考核,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开发区))

4.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县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转和对成员单位服务,完善组织指挥、风险普查、会商研判、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机制,加强重特大灾害应对协同联动。组织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5.加快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聚焦“十四五”应急体系、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物资保障等系列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快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开展规划监测评估,客观评估规划实施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进规划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6.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官战,高质量完成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高标准建成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完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建立普查数据成果分发机制,支撑普查数据共享共用。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三、强化综合监测预警,高效防范应对灾害风险

7.开展综合会商研判。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分析研判重点安全风险形势。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假日和月末节点,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草、气象、地震、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综合会商研判,发布安全风险研判信息,针对性提出防范工作建议和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开发区))

8.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局与涉灾部门24小时直连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灾害预报预警、快速处置等机制,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和预报信息共享,强化部门涉灾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各乡镇(开发区))

9.落实分级预警责任。严格实行自然灾害分级预警,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权限、内容,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多种媒体途径,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更加突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各乡镇(开发区))

四、强化灾害应对准备,提高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10.强化应急预案保障。出台《同心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同心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实战化水平。推行乡镇(开发区)1个综合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模式,提高基层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开发区))

11.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聚焦“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2号)和《同心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支50人的以武装部民兵预备役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开发区))

12.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救灾物资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任务,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向区应急厅申请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完善多方协同的物流网络,强化应急运输能力,提高应急物资分配调拨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开发区))

13.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成救灾物资补充计划,及时下拨各类救灾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指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对因受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受灾群众,经应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开发区))

14.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全面落实值班值守和备勤制度。编制重大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手册,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流程,落实应急处置各环节责任和措施,随时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准确把握灾情发展趋势,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作用,组织指导灾区、相关涉灾部门及各类应急资源,全力开展抢险救灾救援工作,做好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工作,避免发生二次灾害。(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五、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夯实综合防灾减灾基础

15.加强灾害隐患信息报送。按照县级组织,乡级为主、村级配合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建立机制、健全队伍、加强培训,确保发生灾害征兆时,灾害信息员能够立即报告情况,协助避灾避险,实现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的发掘、总结和宣传。规范灾情统计报送、核查核定台账管理,及时统计上报各类灾害信息,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开发区))

16.做好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加强对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过程的指导,督促其开展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科普宣传,提升群测群防和避灾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开发区))

17.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编制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册,向全社会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拓展“ 五进”活动范畴,拓宽宣传平台和渠道途径,积极引导公民主动防灾、科学减灾。(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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