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379 发文时间 2022-05-1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建立防汛抗旱“叫应” 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防汛抗旱“叫应” 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重要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切实解决重要汛旱情信息接收和响应“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就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防汛抗旱重要信息“叫应”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叫应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抗旱预警及应急响应、重大灾险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其中:

气象主要包括重要气象信息专报(包含暴雨风险提示和暴雨灾害预警)、强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小时强降水通报等。

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水情预警、水工程调度、重要水情专报、重点河流水文预报、山洪水旱灾害风险提示等。

防汛抗旱预警及应急响应主要包括重要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不同类别分级预警(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工程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水旱灾害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等。

重大灾险情主要包括灾险情趋势及处理、城市内涝情况等。   

二、叫应方式根据叫应内容,通过下发文件(含快报、专报)、电话、视频调度、短信、QQ及微信工作群、农村应急广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方式,第一时间将信息发布到相应层级。重要的气象、水情、预警及响应等防汛抗旱信息原则上统一通过同心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三、叫应原则采取分行业分级叫应原则,按照不同类别防汛抗旱信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处理并实施叫应。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信息、水务部门负责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应急部门负责重大灾险情信息、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内涝信息、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信息;县防办负责防汛抗旱预警及应急响应信息的发布,应急部门负责传播。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选择合理的叫应方式,将信息通报、发布或传播到下一级相应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原则上区叫应到乡镇,乡镇叫应到村(社区),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群测群防工作。对有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山洪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要叫应到灾害影响区域的每个人。    

四、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叫应”工作,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下一级接到“呼叫”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回应”上一级。应急、气象、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叫应内容、叫应方式和叫应规则,明确叫应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