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8/2022-00055 发文时间 2022-06-20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民政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同心县民政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记领袖嘱托,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聚焦乡村振兴,聚焦民生保障,聚焦高质量发展,狠抓工作落实,不断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擦亮民生幸福底色,奋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有城乡低保对象31434户4698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777户3485人,农村低保对象29567户43501人)。整户低保户283户736人。高龄老人2348人(其中:城市122户122人,农村2011户2011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215户215人),特困供养人员498户630人,孤儿459户725人(其中:纯孤儿33户4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6户680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9159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7134人。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36亿元。社会组织78家;敬老院6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处。142个行政村,11个城市社区。

二、主要成效

(一)织密扎牢社会救助保障安全网,助力乡村振兴。按照托底线、急救难的社会救助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夯实城乡低保保障基础。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52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148.68万元,新增低保822户1644人,退出低保1060户2119人。持续优化社会救助机制。全面提升保民惠民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困难人群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与公安、人社、医疗、乡村振兴、金融等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防贫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研判、处置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严防返贫、致贫。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救助保障工作机制和以经济状况核对为依据的低收入人群数据库。健全脱贫监测预警机制,主动发现、及时救助返贫人口,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和低收入人群。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就急救难作用。提高临时救助发放标准。按支出型困难家庭、急难型困难家庭和个人对象分档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2倍和1.5倍执行。标准为1950元、1300元和975元。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截至5月份,全县共发放临时救助5531户7639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49.69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渡过急难难关。高效配备临时救助资金。按照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30万元标准对乡镇(开发区)临时救助资金配足,同时加强监管和核查,保证临时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全覆盖高龄老人津贴。着力推进集中供养和居家养老服务、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城市每人450元/月,农村每人270元/月,90岁以上高龄老人不分城乡每人500元/月。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74.577万元,新增58人,退出178人。四是提升保障特困供养能力。提高全县集中供养、分散供养老年人生活费补贴标准,特困供养生活费发放标准:集中供养每人845元/月;分散供养,每人600元/月,使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得到保障,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适度普惠化。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194万元,新增1户1人,退出18户18人。

(二)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全覆盖”。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6月份,享受生活补贴9159人,新增781人,取消1648人;护理补贴7134人,新增415人,取消771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22万元,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强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和水平为保障,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规划下马关公益公墓建设项目1个,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逐步规范实施婚姻登记。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基本设施,积极对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共办理婚姻登记2061对,离婚155对。

(三)努力开创社会福利工作新局面,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多元投入,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补充和支撑。积极探索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运营模式,推进医养融合,促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出台《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建成养老机构6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所、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个、农村老饭桌42个,养老床位达到1480张。二是建立老人关爱制度。实施特困供养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料服务水平,对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统一安排,集中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全县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通过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村级主办、邻里互助、社会参与、政府扶持,建立多元化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三是强化儿童福利保护措施。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津贴制度,加强孤困儿童保障工作,2022年全县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建成全县147个儿童之家,开展“明天”救助计划,对全县55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开展了免费治疗工作。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依托村组、社区、社会组织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村(居)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按照“一人一档”,对725名孤儿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建立档案,实现全覆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能。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一是积极落实社区治理工作任务。制定《2022年度同心县部门社区治理服务大联动清单》,进一步整合我县12个部门(单位)49项服务资源与基层需求上下联动、精准对接。强化“一书三单”指导作用,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制定完善社区治理“一书三单”的通知》(同民发〔202250号),全县11个城市社区与112个共建单位与全部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使共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由“配角”变“主角”、工作由“无责”变“有责”。11个城市社区全部制定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共建单位形成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资源共享、要事共商、实事共办的区域化、开放性党建覆盖体系和社区服务网络。二是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督查指导。深入乡村一线,对各村“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坚持农村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问题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村级决策“阳光操作”。加强培训政策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培训,讲清工作规则和办事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三是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县平安同心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推动落实我局牵头的各项任务,打造社区治理和社团治理示范点,整理完善工作档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五)规范地名管理,稳妥有序优化县城行政区划设置一是制定《同心县城部分路街巷命名方案》并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命名和变更起止点的路街巷11条。新命名的路2条(拓展园区1条、新区1条)、街3条(工业园区1条、老城区2条),新命名的巷4条(拓展园区2条、新区1条、老区1条),变更起止点的街2条。二是开展第四轮县级界线联检。与中宁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中宁县与同心县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中宁县牵头,同心县配合,共同实施实地联合检查工作及形成检查资料,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六)加强社团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巩固成果、全面推进、政社分开”原则,成立同心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基础。78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有12家(联合建的有7家,单独建的有5家),共有党员人数31人,入党积极分子1人。二是设立12个乡镇(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助力同心县民政领域社会基层保障工作不断推进。5个社会组织19名社工已陆续入驻社工站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入户核查、政策宣传、特困供养人员社会融入与居家养老服务、孤残儿童危机介入与安全教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孵化等服务,逐步探索“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运用社会工作方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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