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1/2024-00017 发文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安排李秀兰等63名同志到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安排李秀兰等63名同志到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调整、公示和我局核查研究,李秀兰等63人符合安排条件,同意各乡镇调整人员,现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黑怡君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4年农村公益性岗位1月调换上岗人员名单》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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