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3-00122 | 发文时间 | 2023-02-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安排刘爱红等17名同志到 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刘爱红等17名同志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2023年3月份农村公益性岗位调换上岗人员名单公示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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