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2-00104 | 发文时间 | 2022-06-0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安排马小梅等11名同志到 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调整上报马小梅等11人,我局研究同意各乡镇调整人员现已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7日至6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2022年农村公益性岗位调换上岗人员名单》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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