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1/2022-00103 发文时间 2022-06-08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申报2021年“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申报2021年“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1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同心县2022年申报2021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补贴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凡具有我县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自主选择60%-300%缴费档次,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以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62054元的60%为基数,按原计算方法给予定额补助,即,养老保险3724元,医疗保险1862元。

三、申报材料

“4050”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并知晓社保卡开户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7月8日(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年一次性申报、拨付、结清。)

(二)申报地点。下马关、韦州、马高庄、张家塬、预旺、王团、田老庄、石狮、兴隆、丁塘、河西11个乡(镇、开发区)符合条件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分别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开发区)政务大厅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豫海镇所辖11社区、4行政村符合条件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申报;各乡(镇、开发区)、社区、村委会负责经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汇总审核。申报期结束后,由各乡(镇、开发区)汇总申报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到个人社保卡帐户。

五、县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953-8612106

请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在申报期内到各自所在辖区持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并请相互转告。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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