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2-00150 发文时间 2022-07-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现将《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13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59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结合吴忠市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原则。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创新素养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为学生

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结合实施精准扶贫,促进普通高中招生向贫困地区倾斜。

坚持科学规范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

学、考、招有机衔接,发挥考试对教学的导向作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普职并重原则。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

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22年秋季起,初中起始年级开始使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常态化管理,扭转唯分数论的评价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素养,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同时,全面落实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有效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终结性考试,既是验证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书法、综合实践)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和要求确定。

    3.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等9门实行纸笔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开卷考试)。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的考试,原则上5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年起听力口语测试全市按要求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测试方式进行,自治区统考英语科目考试不再组织听力部分测试。

4.试卷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单科考试,物理与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

5.考试时间。语文、理化合卷各150分钟,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各120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查2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各15分钟,信息技术机考时间30分钟。

6.学科分值及成绩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口试20分)三科满分各为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30分,信息技术15分,以上九科以“原始分”呈现。地理、生物为30分,在家长和学校指导下,选择一科计入总分,另一科目以ABCDE等级制呈现,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次比例不超过3%。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等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

7.成绩使用。分为统一计分科目和选择性计分科目两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等九科为统一计分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等学科,只有成绩均在合格等级以上,方有资格参加示范性普通高中或者示范性职业高中(中专)录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过程性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

1.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科学理性地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利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倡注重过程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方面。

思想品德”中,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2015版)和公民道德规范等,对学生日常各种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记录。

学业水平”主要从宁夏地方课程《廉洁教育》(含家风教育)《少先队活动》等内容、学业水平考试之外的校本课程、特殊发展潜质、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维度评价。其他学习情况已经在学业水平考试中有充分的反映,不再重复评价。

身心健康”从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维度评价,以身体健康为评价重点,身心健康从心理健康,日常身体锻炼、体能测试、兴趣性运动技能等维度评价。对于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予以鼓励。

艺术素养”从艺术课程(音乐,美术,书法等)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来评价,也包括参加艺术类兴趣小组、社团、社区(农村)文化活动,对于有艺术特长的学生予以鼓励。

实践创新”包括创新素养在各学科的体现等。学校要将学生参加综合实践课程学习、研学旅行、动手实验、经典书籍阅读、发明创造、劳动技能、公益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等内容作为重要依据,对于科技类、发明创造类的学生予以鼓励。

2.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化管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实行后,各初中学校要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要指导学生每学期都做好写实记录,特别要重视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做好资料的收集、审核和管理。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后予以更正,最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初中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明确努力方向。要利用综合素质评价,促进课程全面开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措施,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入队入团等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硬挂钩。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的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占学生比例不得超过3%

4.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建立学校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教师和学生分别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确保综合素质报告真实性。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复核制度,家长和学生有权查阅自己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复议。对于失信的学校要采取通报、取消评优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理,严重失信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理。对于失信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并在“思想品德”中有所反映,严重失信的学生个人,经调查核实取消其高中阶段录取资格。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录取方式。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学业水平加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其等级与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硬挂钩。不允许任何县(市、区)只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2.严格中考制度。由于中考是集初中毕业、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等为一体的考试,也是对九年义务教育的阶段性检测。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所有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吴忠市将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数对初中学校参加中考学生人数进行核查。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

4.落实指标到校。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5.规范自主招生。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除申请经自治区教育厅或教育厅会同其他部门批准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均要制定自主招生方式,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公示,在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前完成,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自主招生除特长和专业面试环节外,不得再组织文化课考试。

6.严格规范加分项目。2022年全市执行自治区中考统一加分项目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综合以上加分政策,选择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加分项之间不累计不叠加。审核报备按宁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文件第四十条执行。

7.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8.其他情况说明。上一学年因休学等未能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笔试和生物科目实验操作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本学年八年级中考相应科目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本年中考总分。区内转学的学生须持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级以上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在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考试中心进行成绩登记。区外转入学生须重新参加宁夏地理、生物科目笔试和生物科目实验操作考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市、区)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吴忠市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积极正确使用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各项经费。

(四)确保考试安全。严格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各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严格考试组织程序,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技防人防等措施,特别要对体育、听力和口试、信息技术操作、实验操作等考试组织的细节加以推敲,确保考试组织工作有序平稳。严格阅卷程序,采取机阅、集体阅卷等方式,阅卷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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