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4/2021-00313 | 发文时间 | 2021-12-2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教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县审计局审计建议,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顺利实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教育发展环境,参照《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同心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养改善结余资金分类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
3、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结余资金。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午餐陪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
5、高中学生营养早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
6、各级财政安排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堂改造、设备购置、炊事员劳务费等结余资金。
7、其他指定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结余资金。
二、营养改善结余资金使用
1、县级结余资金的使用:自治区和县财政安排的营养改善计划各项专项资金,因学生数减少等原因导致的资金结余,按原存储渠道存放在财政国库、财政专户或教育局基本账户,留待下期滚存使用或拨付学校,不得虚报学生数拨付、超标准追加拨付。
2、学校结余资金的使用: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每学期末的合理滚存结余额为一个月的消耗金额,超过合理余额时,每天为享受范围内的学生增发一袋牛奶或一个干粮馍或一份苹果(价格由教育局统一确定)直至结余资金至合理余额。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每学期末的合理滚存结余额为一个月的消耗金额,超过合理余额时,每周为享受范围内的学生提高标准改善一次生活,直至结余资金至合理余额。
(3)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结余资金,每学期末的合理滚存结余额为一个月的消耗金额,超过合理余额时,每周为享受范围内的寄宿学生提高标准改善一次晚餐,并安排与午餐改善生活适当间隔。也可给寄宿学生增发一袋牛奶或一个干粮馍或一份苹果做夜餐(价格由教育局统一确定)直至结余资金至合理余额。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午餐陪餐膳食补助结余资金,每学期末的合理滚存结余额为二个月的消耗金额,超过合理余额时,每周为享受范围内的教师提高标准改善一次生活,直至结余资金消耗至合理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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