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3-00090 | 发文时间 | 2021-08-0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1年肉牛和滩羊养殖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我县牛羊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牛羊养殖“六统一”标准化养殖模式,推进饲草料集中统一配送试点,推动全县肉牛、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肉牛和滩羊养殖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经)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实现肉牛、滩羊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努力培育主体多元、服务多方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围绕肉牛、滩羊优势产业,提升小农户的标准化饲喂水平,着力提高肉牛和滩羊效益,激发群众的养殖积极性,增加群众收入。
(二)基本原则
1.聚焦薄弱环节。围绕肉牛、滩羊主导产业,致力于肉牛、滩羊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一家一户做不好、不愿做、做不了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从饲草料科学配方、加工配送环节予以引导扶持。
2.创新服务方式。针对肉牛和滩羊科学管理水平低的问题,通过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户出户入园、精准饲喂,改善生产方式,不断提高饲喂效率,实现节本增效。
3.坚持引领带动。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通过饲草配送服务和技术指导,带动小规模分散养殖农户逐步走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4.坚持延链补链。对照肉牛、滩羊养殖标准,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延长小农户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价值链向中高端跃升。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内容
1.试点主体。选择以同心县荣振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同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肉牛和滩羊养殖社会化服务试点。
2.试点内容。支持同心县荣振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韦州镇、下马关镇等乡镇肉牛养殖的小农户提供不同肉牛品种、不同生理阶段的日粮和玉米青贮饲草配送服务;引导散养农户按照犊牛、基础母牛、育肥牛分群分阶段标准化饲喂。支持宁夏同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石狮开发区、王团镇等乡镇小规模滩羊养殖户,开展基础母羊、羔羊、育肥羊饲草料精准配方配送服务。
(二)项目补助要求
1.资金来源。项目资金4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筹集20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计划对同心县荣振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同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个实施项目主体各奖补200万元。
2.补贴方式。同心县荣振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同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按照2家服务主体配送到养殖场(户)饲草料数量,经核查核实后,直接补贴给服务主体。
3.补贴额度。每吨饲草市场价1000-1200元,每吨补贴50元;配方饲料每吨市场价3200-3800元,每吨补贴160元;混合日粮每吨市场价1300-1800元,每吨补贴70元;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每吨市场价600-750元,每吨补贴30元。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同心县荣振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同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个实施主体按照入库单、出库单、银行流水凭证、饲草监测质量报告、配送照片等文件、影像资料,经严格核实后,按照服务合同和实际配送服务数量,对开展服务的经营主体按补贴标准兑付补助资金。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补贴资金补贴完为止。
(三)项目实施流程
1.签订服务合同。配送饲草、饲料和青贮的企业与被服务养殖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环节、服务价格等,服务价格由政府、经营主体、农户通过市场化询价获取。
2.提供养殖服务。配送饲草、饲料和青贮的企业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饲草配送等相关服务,推行标准化饲喂技术,对销售价格进行托底。
3.拨付补助资金。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对经营主体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进行核查验收,根据服务情况,适时给予补贴。
4.及时总结经验。服务主体及时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扩面提供科学有效地服务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同心县肉牛和滩羊养殖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马俊文 县主管副县长
副组长: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月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马自荣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农经站副站长
王 富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马秀萍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熊永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李晓慧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康秀梅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
马文光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金融全力支持、保险托底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托管服务合作共赢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强化实施指导
加强肉牛和滩羊养殖产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强化对项目实施主体履约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并退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总结推广
对试点项目进行总结,梳理主要做法、服务模式和销售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调动养殖户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全县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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