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2-00056 | 发文时间 | 2022-05-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19年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前公示 |
为支持我县开展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加快滩羊基础母羊群建设,使我县滩羊产业可持续发展,对滩羊养殖示范村的养殖场(户)进行选育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同心县2019年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项目
(二)项目管理单位: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张家塬乡
(四)项目实施地点: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张家塬乡各滩羊养殖示范村和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项目在存栏滩羊基础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且向已有的滩羊养殖专业村及计划培育的滩羊养殖专业村倾斜,每只滩羊基础母羊补贴100元。
三、实施程序
1、同心县2019年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要求和建设规模。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相关乡镇负责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分解项目任务指标数到行政村,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进村入户进行技术鉴定、建档立卡和自验。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督查、抽验,协调组织县级验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明确职责,验收结果实行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行政村三级公示。
3、严格按照国标二级以上滩羊基础母羊标准完成滩羊种母羊群组建开展工作。
4、项目资金兑补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要求和财务管理规定。
5、建档立卡所需耳标、照相、雇佣人员工资等费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项目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验收推进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二)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监督,规范运行,阳光操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现象。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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