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3-00098 发文时间 2023-05-1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流程
同心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流程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流程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农工)。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依据文件精神确定2023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水地每亩补贴75元、旱地每亩补贴34元。

(二)补贴方式。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将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补贴资金采取现金补贴方式,由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三、补贴程序及发放

1.面积申报。各行政村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所填农户姓名、补贴面积、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面积核实。乡镇(管委会)对各村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所列事项进行核实。

3.张榜公示。补贴资金公示由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负责。在发放补贴资金前,填制以村社为单位的农户补贴信息公示表(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加盖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公章,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4.兑付到户。依据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各行政村公示无异议的补贴信息,县农业农村汇总、公示,县财政局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代理银行补贴专户。代理银行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个人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不得无故拖延、拒付、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抵交抵扣其他任何费用。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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